國防部新聞參考資料
時間:110年8月31日1000時
壹、記者會題目:萬安44號演習規劃
貳、主持人: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史順文少將。
參、出席人員:
一、全動室主任韓岡明先生。
二、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林國華副所長。
三、空軍司令部參謀長黃志偉中將。
肆、記者會新聞參考資料:
一、依據:
(一)「民防法」第5、21條。
(二)「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1、13、 14條。
二、目的:
提高敵情憂患意識,熟練防空發布程序,落實防空設施整備,降低空襲人員損害,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演習規劃:
今年「萬安44號演習」因應疫情影響,考量我國仍處防疫期間,為遵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指導,規劃如下:
(一)全國(含外、離島)不分區域、同一時段辦理。
(二)演習僅發放防空警報及「空中威脅告警系統」手機警訊,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演練。
(三)配合漢光演習於9月15日(星期三),採有預告、同時段方式實施30分鐘(1330至1400時)演練。演習期程如表。
四、演練課目:
(一)由縣(市)政府警察局依演習訓令規範,指導轄屬民防管制中心辦理情報傳遞及警報發放演練。
(二)為有效提升偏遠地區警報涵蓋率,由本部空軍作戰指揮部運用「空中威脅告警系統」發送警訊,協助通知防空警報。
(三)演練課目重點如表。
五、演習特點
(一)全國同時演練
本年度採全國(含外、離島)同一時間辦理,強化民眾防空警覺。
(二)運用多重通報
利用「防空警報」及「空中威脅告警系統」等通報方式,爭取預警時間及增加警報涵蓋率,以提升警報效能。
六、空中威脅告警系統警訊範例
(一)演習警報-發放範例
【緊急警報】【國家級警報】【演練】【萬安演習飛彈空襲警報】模擬飛彈空襲警報演練,不實施人車管制。[WanAn Exercise] [Missile Alert] Air raid drill,No evacuations or traffic restrictions.國防部(MND)02-27355979。
(二)演習警報-解除範例
【緊急警報】【警訊通知】【萬安演習結束】【飛彈空襲警報解除】萬安演習於1400結束,感謝民眾配合。[WanAn Exercise] [Missile Alert Lifted]Air raid drill ended, thank you for your cooperation. 國防部(MND)02-27355979
七、演習宣導
(一)本次演習採有預告方式實施,演習訓令請各縣(市)政府運用文宣、海報(多國語言)及大眾傳播媒體宣導周知,並加強「警政服務APP-防空疏散避難專區」宣導。
(二)本次演習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如接獲防空警報聲響及飛彈來襲警訊,亦無需惶恐,請民眾保持正常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