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2017.08.23
Issuing Authority:UUEI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
二、本部辦理追繳受處分人故黃林明素遺族黃偉弼先生、黃偉雄先生及黃偉欽先生共同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事件,現因受處分人處所不明,致旨揭應送達之處分無法送達,現由本部參謀本部人事次長室承辦人保管,受處分人得隨時到部領取(連絡電話02-23116117轉分機637026王少校)。
三、本件處分係通知受處分人繳還溢領半俸俸金計新臺幣5萬8,650元整,應向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市榮民服務處辦理繳還,如不返還本部則將逕送行政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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