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
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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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6月30日臺北市「松山機場國宅自救會」至國防部陳抗乙情,國防部今(30)日表示,渠等坐落土地位於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三段,權屬國有,管理機關為本部政治作戰局,占用人因於國有土地上違規營商,經多次勸導仍未改善,本部始向法院訴請拆屋還地,經法院三審判決占用人敗訴定讞;惟渠等占用人迄今仍未依法院判決辦理拆遷點還土地,故本部依法聲請強制執行。
國防部強調訴請法院拆屋還地係基於土地管理機關之立場,有關渠等至本部陳情乙節,本部均表尊重;惟後續仍將秉持「依法行政」及「尊重司法判決」,並依臺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續辦強制執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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