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2017.03.22 Issuing Authority:UUEI

依據:

一、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

二、依本處106年2月18日備中工營字第1060000891號開會通知單續辦。

公告事項: 辦理旨揭會議紀錄公告事宜,如會後對於本興辦事業有意見者,請於106年5月7日前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規定以書面提出事實及法律上意見陳述,倘未於上述期限內提出意見,將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

1060321工營中心中工處公告附件(柴橋油庫用地獲得第2次公聽會會議紀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