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
201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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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國時報今(27)日指稱「三重空軍一村打造文化園,一再跳票;北市嘉禾新村,學生訴求保留;中市大石里、東、西新村等眷地閒置;高市眷地及桃園憲光二村及太武新村活化緩慢」等情,國防部作以下五點說明。
一、空軍三重一村文化保存作業案: 本部於101年8月21日業已同意選定新北市政府保存計畫之申請,預定核撥開辦經費計新台幣4,500萬元整及容積調派無償取得土地,並由該府代為管理維護迄今。惟近期新北市政府選定之基地容積調派後,仍無法達到土地價值平衡;本部刻正協調新北市政府儘速調整,以利開辦費核撥及文化保存作業推動。
二、嘉禾新村訴求保留案: 該村土地分屬臺北市政府財政局、民人及本部政治作戰局,近期臺北市政府於104年6月24日決議暫時保留3棟(尚未指定為歷史建築);有關前述作業推動,雖因現地產權複雜,本部仍積極協調民人並暫緩拆除維護建物完整,後續將協調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及民人共同辦理嘉禾新村文化保存事宜。
三、臺中市大石里、東、西新村等眷地閒置案: 該基地面積計2.5餘公頃,為了有效利用騰空眷地,本部業於104年4月13日同意臺中市政府合作辦理停車場,除了有效利用土地資源並將紓解周邊居民停車位不足問題。
四、高雄市眷地活化速度緩慢案: 本部業於101年起與高雄市政府共同建立合作平台,就高雄市眷地活化及文化保存等事務共同研議處理事宜,迄今已召開7次專案會議,深入研議活化開發方式,並就短、中、長期管理維護及地上物處理廣泛討論。目前已同意選定明建新村、海軍明德班等2處眷村文化保存園區申請(計8.6公頃、開辦費計5,700萬元),並同意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辦理黃埔新村以住代護事宜,另外也配合檢討開發停車位逾10公頃,開放簡易綠美化土地申請面積逾57公頃,現由都發局辦理大寮、岡山、鳳山都市計畫,後續可回饋公共設施用地40餘公頃,惟目前部分都市計畫變更作業及文化保存事項尚未完成,希望市府能加緊辦理。
五、桃園市憲光二村及太武新村儘速活化案: 本案業於104年5月28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蒞部協調會議,業已同意短期由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代管維護、長期透過容積移轉,全案刻正請桃園市政府加速辦理中。
一、空軍三重一村文化保存作業案: 本部於101年8月21日業已同意選定新北市政府保存計畫之申請,預定核撥開辦經費計新台幣4,500萬元整及容積調派無償取得土地,並由該府代為管理維護迄今。惟近期新北市政府選定之基地容積調派後,仍無法達到土地價值平衡;本部刻正協調新北市政府儘速調整,以利開辦費核撥及文化保存作業推動。
二、嘉禾新村訴求保留案: 該村土地分屬臺北市政府財政局、民人及本部政治作戰局,近期臺北市政府於104年6月24日決議暫時保留3棟(尚未指定為歷史建築);有關前述作業推動,雖因現地產權複雜,本部仍積極協調民人並暫緩拆除維護建物完整,後續將協調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及民人共同辦理嘉禾新村文化保存事宜。
三、臺中市大石里、東、西新村等眷地閒置案: 該基地面積計2.5餘公頃,為了有效利用騰空眷地,本部業於104年4月13日同意臺中市政府合作辦理停車場,除了有效利用土地資源並將紓解周邊居民停車位不足問題。
四、高雄市眷地活化速度緩慢案: 本部業於101年起與高雄市政府共同建立合作平台,就高雄市眷地活化及文化保存等事務共同研議處理事宜,迄今已召開7次專案會議,深入研議活化開發方式,並就短、中、長期管理維護及地上物處理廣泛討論。目前已同意選定明建新村、海軍明德班等2處眷村文化保存園區申請(計8.6公頃、開辦費計5,700萬元),並同意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辦理黃埔新村以住代護事宜,另外也配合檢討開發停車位逾10公頃,開放簡易綠美化土地申請面積逾57公頃,現由都發局辦理大寮、岡山、鳳山都市計畫,後續可回饋公共設施用地40餘公頃,惟目前部分都市計畫變更作業及文化保存事項尚未完成,希望市府能加緊辦理。
五、桃園市憲光二村及太武新村儘速活化案: 本案業於104年5月28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蒞部協調會議,業已同意短期由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代管維護、長期透過容積移轉,全案刻正請桃園市政府加速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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