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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8/03
生態檢核

一、生態檢核作業規定: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10月6日修正頒布「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

二、作業規定建立情形:

軍備局「國防部軍事工程基本設計必要圖說檢核表」及國防部「軍事工程作業手冊」規定,將公共工程生態檢核作業納入前揭規定,請各單位依個案情形檢討辦理。

三、生態檢核案件辦理情形統計結果:

(一)本部112年度決標之勞務案件計111件、工程案件計532件,原於決標公告刊登應辦理生態檢核案件計18件(勞務1件、工程9件),案經檢討該類案係屬維護管理相關工程、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及位處已開發場所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之案件,決標公告誤植部分已向所屬填列人員宣教,避免類案再生,爰112年度決標案件均無需辦理生態檢核,各單位案件統計表如下。

表一 國防部112年勞務類技術服務決標案件辦理生態檢核執行情形統計表

機關別

決標

總件數

不需辦理生態檢核件數

應辦理生態檢核件數

依規定辦理生態檢核件數

未依規定辦理生態檢核件數

未依規定辦理生態檢核件數比率%

說明

陸軍司令部

41

41

0

0

0

0

 

海軍司令部

17

17

0

0

0

0

 

空軍司令部

9

9

0

0

0

0

 

憲兵指揮部

3

3

0

0

0

0

 

資通電軍指揮部

7

7

0

0

0

0

 

政治作戰局

2

2

0

0

0

0

 

軍醫局

23

23

0

0

0

0

 

全民防衛動員署

4

4

0

0

0

0

 

國防大學

2

2

0

0

0

0

 

中正預校

1

1

0

0

0

0

 

政務辦公室

0

0

0

0

0

0

 

軍事情報局

2

2

0

0

0

0

 

電訊發展室

0

0

0

0

0

0

 

生產製造中心

1

1

0

0

0

0

 

工程營產中心

1

1

0

0

0

0

 

規格鑑測中心

0

0

0

0

0

0

 

駐美軍事代表團

0

0

0

0

0

0

 

總計

111

111

0

0

0

0

 
 

 

表二 國防部112年工程標決標案件辦理生態檢核執行情形統計表

機關別

決標

總件數

不需辦理生態檢核件數

應辦理生態檢核件數

依規定辦理生態檢核件數

未依規定辦理生態檢核件數

未依規定辦理生態檢核件數比率%

說明

陸軍司令部

170

170

0

0

0

0

 

海軍司令部

137

137

0

0

0

0

 

空軍司令部

66

66

0

0

0

0

 

憲兵指揮部

17

17

0

0

0

0

 

資通電軍指揮部

18

18

0

0

0

0

 

政治作戰局

11

11

0

0

0

0

 

軍醫局

31

31

0

0

0

0

 

全民防衛動員署

17

17

0

0

0

0

 

國防大學

10

10

0

0

0

0

 

中正預校

0

0

0

0

0

0

 

政務辦公室

0

0

0

0

0

0

 

軍事情報局

7

7

0

0

0

0

 

電訊發展室

0

0

0

0

0

0

 

生產製造中心

18

18

0

0

0

0

 

工程營產中心

29

29

1

0

0

0

 

規格鑑測中心

1

1

0

0

0

0

 

駐美軍事代表團

0

0

0

0

0

0

 

總計

532

532

1

0

0

0

 

(二)另針對以前年度持續案應辦理生態檢核案件計有「陸軍砲訓部關廟湯山營區第三條聯外道路、場區聯絡道A段及新光大道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及「水溪靶場綜合大樓新建工程」等2案,個案生態檢核相關資料如下:

生態檢核報告書-第三條聯外道路、場區連絡道A段

生態檢核報告書-新光大道

生態檢核報告書-水溪靶場綜合大樓新建統包工程


四、生態檢核案件落實情形:

(一)經檢視確認112年度本部決標案件,均屬位處既有營區範圍內之整建或改善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維護管理相關工程及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並納入生態範疇相關指標之建築工程,符合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規定無需辦理生態檢核。

(二)針對無需辦理生態檢核案件計抽查陸軍司令部「陸軍成功嶺南營區新建工程等2案委託專案管理暨監造技術服務」、海軍司令部「馬公基地官兵生活暨辦公大樓新建統包工程」及空軍司令部「空軍臺東機場塔台新建工程案」等3案,抽查結果並無填寫不確實之情形。

(三)依本部「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建案作業規定」及「國軍武器裝備獲得建案作業規定」,於計畫提報階段,已律定格式需敘明基地現況使用說明、工址調查及工程興建位置資料,並敘明是否需辦理生態檢核;另於移標階段亦已訂定檢核表,由工程主辦機關依個案情形勾選是否需辦理生態檢核,以減少辦理採購作業單位於決標公告未核實填報。

五、統一友善資訊公開平台建置成果及公開內容:

本部已依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第13點第1項第2款規定,於國防部全球資訊網站政府資訊公開項下建置生態檢核專區,並將生態檢核辦理情形公開於前揭網站。

六、教育訓練辦理情形:

本部已於112年7月14日辦理「軍事工程建案程序及文件」講習課程,宣導生態檢核規定及作業方式,宣導對象為本部所屬單位之工程業管人員參與,加強本部相關人員瞭解及落實生態檢核機制。

七、聯絡窗口:

承辦人:吳小姐

聯絡電話:02-2311-6117#637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