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109/03/27
預告辦理「二等三等列管軍品最有利標評選項目與配分基準」訂定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主管機關:國防部。

二、訂定依據: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17條第3項。

三、「二等三等列管軍品最有利標評選項目與配分基準」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中華民國國防部-全球資訊網-首頁)之「公告專區」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join.gov.tw.polices)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四、審酌本部亟需相關規定據以執行,各界人士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自行政院公報刊登之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

(一) 承辦單位: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採購管理處

(二)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三) 電話:02-8509-9468

(四) 傳真:02-8509-9469

(五) 電子郵件信箱:mndndpo01@mail.mil.tw

下載專區
二等三等列管軍品最有利標評選項目與配分基準草案總說明檔案下載 二等三等列管軍品最有利標評選項目與配分基準草案總說明 (下載次數:27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