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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0/16
預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七條修正草案

一、主管機關:國防部。

二、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七條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三、各界人士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刊登日起之三十日內,以書面向本部資源規劃司人力資源處劉宏武先生陳述意見。

(一)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二)電話:(02)8509-9338

(三)傳真:(02)8509-9343

(四)電子郵件信箱:mpd1@mail.mil.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