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3/11
預告修正「國家安全法」第五條、第七條
一、主管機關:國防部。
二、「國家安全法」第五條、第七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草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nd.gov.tw/)之「公告專區」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join.gov.tw.policies)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登載於本部網站隔日起60日內,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防部參謀本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
(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三)電話:02-8509-9681
(四)傳真:02-8509-9680
(五)電子郵件信箱:dinner0819@yahoo.com.tw
下載專區
國安法公告.pdf
(下載次數:281次)
國安法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下載次數:64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