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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17
海軍司令部發布新聞稿,「有關恆春鎮睦鄰經費公益支出發放紀念品」乙情(111年11月17日)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新聞稿

111年11月17日1630時

     針對媒體報導,有關恆春鎮睦鄰經費公益支出發放紀念品乙情,海軍司令部今(17)日說明如次:

一、依「國軍主要武器訓練場及油料彈藥庫影響地方睦鄰工作要點」,睦鄰經費公益支出可辦理環境保護、疾病防治、淨灘、淨山或村里民大會等活動,並由鎮公所提送睦鄰工作計畫,經軍種審議會同意後辦理。

二、恆春鎮公所辦理基層座談暨全民國防宣導活動,活動紀念品採「兌換券」方式發放里民。全案於111年6月16日「主要武器訓場影響地方睦鄰工作」審議會經審議委員審查後同意執行,程序及支用範圍符合睦鄰工作要點。

三、海軍秉持「軍民一家」、「行政中立」原則,依法編列睦鄰經費,期兼顧睦鄰工作及戰備訓練實需,以捍衛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