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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0/25
國防部發布新聞稿,針對「中科院軍文職人員香港轉機未入境,未違反管制規定」乙情說明。(108年10月25日)

國防部新聞稿

時間:民國108年10月25日2310時

中科院軍文職人員香港轉機未入境,未違反管制規定

    針對網路媒體上報報導「中科院15涉密軍文職人員,違反規定過境香港」乙節,國防部今(25)日鄭重駁斥,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國防部強調,本案經過中科院內控機制的查驗,以及本部專案小組的複查後,已確認相關人員僅為轉機、並未入境香港,沒有違反管制規定,亦沒有涉及國安的問題。說明如后:

一、依據「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人員出國及赴大陸地區管制作業規定」,香港、澳門係比照大陸地區,屬於管制申請進入之地區。惟依據大陸委員會106年1月26日行文各部會機關之公函,無論從中國大陸機場「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均屬進入大陸地區須予以管制,若僅係過境香港、澳門而未入境,則非屬大陸委員會限制之範圍。有關媒體報導中科院涉密人員過境香港,依上述中科院規定及大陸委員會函文規範,並未違反管制規定,特此澄清。

二、中科院因應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延長涉密人員出境管制年限,近期辦理重新清查作業,迄108年10月18日已將相關涉密及軍職人員,完成傳輸上線3,470人,交由內政部移民署列管,並賡續依爾後參與涉密案件實況,以滾動方式檢討管制涉密人員上線。

三、另針對與國軍單位訂定契約,從事國防事務涉及國家機密之個人或民間團體、機構成員,均須由國軍建案單位核定涉密等級,其境管一律依「國防廠商安全管控機制」辦理,並送內政部移民署列管,有關參與國機、國艦國造等相關廠商,均完成簽署保密條款,凡涉及機敏資訊人員,如欲前往大陸、香港、澳門地區,亦均按規定予以管制,以確保國家機密安全,敬請國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