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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6/27
澄清「銓敘部與國防部軍人年改財務精算誤差大」說明

針對媒體報導「銓敘部與國防部軍人年改財務精算誤差,質疑軍改砍太多傷害退伍軍人權益」乙情,本部今(27)日澄清說明如次:

一、 軍人退撫基金由於收支失衡,本金自100年結餘311.32億元,迄106年僅餘31.54億元,依銓敘部105年委託第6次精算報告,預估將於109年破產,亟待修法紓緩危機。經本部研採退休俸自「40+2%」提高為「55+2%」、高出部分採10年調降差額、提撥費率自12%提高至18%、輔導會分10年挹注1,000億元,以及一次退伍金與70%退休俸由輔導會預算支應等多項措施,已適切減輕退役人員所受影響,且現役人員提撥及政府挹注基金,均係共同因應破產危機,並無砍太多傷害退伍軍人權益情事,特此澄清。

二、 針對軍人年改措施,本部委託國防大學完成「軍職人員年金改革財務影響評估報告(簡稱評估報告)」,同時委請合格精算師就可信度、假設合理性、模型正確性、預測合理性及報表正確性等,進行查核後,於107年5月完成相關數據認證。比較銓敘部委託精算公司於108年5月公布之第7次精算報告,其中本部評估報告預估30年軍人基金賸餘1,233億元,銓敘部委託第7次精算報告則預估50年賸餘1兆1,023億元(如擷取30年則為5,183億元),其差異主要原因係參數設定與精算方法不同,說明如次:

(一)設算年限:本部評估報告為30年,銓敘部委託第7次精算報告為50年,因設算年限差異,影響複利增息效果隨設算年限增加而增加,致第7次精算報告賸餘數較高。

(二)計算基準日:本部評估報告為105年12月31日,銓敘部委託第7次精算報告為106年12月31日,因基準日差異,第7次精算報告計算現役人數較高,致收入及賸餘數亦較高。

(三)平均壽命:本部評估報告參酌內政部「全國簡易生命表」42歲以上平均壽命,並比對輔導會「軍職人員實際死亡年齡」,銓敘部委託第7次精算報告係以經驗值自建參數,因平均壽命參數差異,給付退休俸時限不同,致本部評估報告支出數較高,相對本金賸餘數較低。

(四)精算方法:本部評估報告以人數為觀點,退員達平均壽命即止付,另現役轉退役人員未來30年多為繼續給付對象,支出數相對較高,銓敘部委託第7次精算報告以金額為觀點,檢視當年度應付金額扣除次一年度各歲數間止付金額,故支出數相對較低,因兩者精算方法差異,致本金賸餘數不同。

三、 本次軍人年金改革,係因軍人退撫基金瀕臨破產危機,故採取相關開源與節流作為,期達維持30年以上財務之健全,無論本部評估報告或銓敘部委託第7次精算報告,均顯示軍人退撫基金經改革後,確能從即將負債,轉為未來30年以上財務運作無虞,實有效達成確保退役領俸袍澤及現役繳費軍人未來領取退除給與權益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