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108/02/18
軍事情報局發布新聞稿,說明媒體報導「少康專案聯絡人楊銘中在陸服刑期間,政府未予關心」等情。(108年2月18日)

針對ET today獨立評論,指稱本局「少康專案」聯絡人楊銘中在陸服刑期間,政府未予關心,獲釋返臺後,訴求恢復上尉軍職,軍情局以年齡已過服役年限予以否決等。鑒於上述評論內容與事實不符,特嚴正說明,以正視聽:

一、楊先生服刑近20年期間,軍情局依照「國家情報工作法」及相關規定照撫家屬,每月發給家屬生活補助費用及三節發給慰問金,並提供家屬赴陸探視全額經費。

二、楊先生服刑期間,政府充分支援經費,以改善獄中生活及爭取減刑,並獲致減刑5年4個月成效,方能提早獲釋返臺。

三、楊先生返臺後,軍情局均協助安排健康檢查與醫療補助,秉「從寬、從優、從速」辦理補償,包括補償金、資遣費與財損補償等,以照撫楊先生生活。

四、楊先生於民國73年因案判刑禁役,軍情局自民國84年方以「聘任三等」運用,從法律規定與運用事實,均無法恢復軍職身分。政府及國防部均高度尊崇楊員為國犧牲奉獻精神,並依法「從寬、從優」照撫,懇請各界支持國家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