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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2/27
海軍司令部發布新聞稿說明針對媒體報導「 海軍注資蓋船塢,奉送台船兩個股本 」乙情(107年12月27日)

針對新新聞周刊報導 「 海軍注資蓋船塢,奉送台船兩個股本 」 乙情,海軍司令部今 ( 27 ) 日發布新聞稿聲明如後 :
一、潛艦籌獲是歷任政府迄今延續的一貫政策,潛艦是國家安全重要的關鍵戰力,本軍努力突破困境,未來完成自製潛艦,以達成國人殷切期盼的目標 。
二 、查證媒體報導有關早期德國、俄羅斯、韓國及印尼潛艦專用船廠均由政府出資興建,本軍辦理潛艦國造,於台船公司設置潛艦專區提供潛艦建造,是屬於國家財產,首艘原型艦以總價承攬方式執行,未有任何圖利台船情事,且與慶富公司獵雷艦案完全不同,籲請媒體勿混為一談妄加報導,誤導國人視聽 。
三 、 台船公司係經濟部業管公股民營化企業,根據國有財產法第一章第三條規定,針對潛艦建造專區土地隸屬交通部所有,相關廠庫設施由海軍編列預算建置於國有土地上,產權均屬國家,後續將就廠房設施運用規劃相關權利義務,納入合約規範,在立法院監督下本案依法依約執行,請國人多加支持國防產業重大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