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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09
國防部發布新聞稿,說明網路社群討論「少尉軍官月薪4萬9千,補繳軍校年資後剩770元」乙情。(107年11月9日)

國防部今(9)日表示,針對網路社群討論「少尉軍官月薪4萬9千,補繳軍校年資後剩770元」,澄清說明如下:

一、「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9條規定,現役軍官士官自退撫新制(86年1月1日以後為「共同儲金制」)實施後就讀軍校期間,應於本條例修正施行後三個月內提出退撫基金補繳申請,並一次補繳退撫基金費用後,始得併計年資。

二、上述軍校年資補繳退撫基金費用,為軍官士官依其「意願」申請繳付,基於服務現役官兵立場,本部於今(107)年8月起開始受理申請,11月隨薪代繳,未隨薪代繳者,可自行至各地區財務單位繳付。本部主計局亦針對繳費有資金需求同仁,協調公營行庫以年利率1.67%,提供1至7年低利貸款,提供同仁申請。相關資訊已透過國軍網站、巡迴座談與莒光日電視教學時機向官兵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