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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1/25
國防部發布新聞稿說明「針對民人投書國防事務專員制的隱憂」乙情。(107年1月25日)

  針對民人投書「國防事務專員制」的隱憂乙情,國防部今(25)日表示,本案係考量國家投注大量資源,培育國防專業人力,囿於軍隊任務特性及屆齡服役限制無法長留久用,必須離開國防專業職場,形成資源浪費, 而檢討軍文職人力結構之調整,鼓勵屆退軍職人員續留軍中服務。

  有關文中提及甄選職務(作業官、處理官、督導官/士等)與業務範疇,係編制職稱或專長,以提供該職務可進用之「國防事務專員」專業技術類別之參考。另外,本部參考國外非軍職人力任用領域,以及考量國軍軍職人力專長分類、升遷等因素,檢討訂定以人事、情報、後勤、計畫、政戰、通資電、科技、主財、軍法等9種具國防事務專長、難以取代且培養不易之軍職職缺,轉用為「國防事務專員」,從事政策制定、情報研析、心戰、軍投建案、資訊、網路、主財、數據分析、人力資源管理等工作。

  國防部強調,「國防事務專員制」為留用之專業人力,除可立即執行政策規劃與推動外,並有利經驗與技術傳承,且有效延長軍職人員職涯規劃。今年為推動之試行年,全案將採滾動式逐年修調,以漸進方式進用「國防事務專員」,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