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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1/01
國軍募兵制-訓練篇

空軍訓練篇

駐地(含專精)訓練

強化官兵體能戰技、嫻熟個人專長及精進
多人操作武器組合訓練,使部隊保持戰備任務
執行能力;另整合訓練課表、場地及師資,精
熟專長,完成組合訓練,奠定基地與戰備任務
訓練基礎,達基地普測合格標準目標。


軍種作戰演訓及聯合作戰演訓

依賦予任務執行戰備演訓,驗證戰備部隊
執行能力,並遵國防部指導,實施三軍聯合作
戰演訓,運用「聯合作戰訓練體系」,併用「聯
戰任務行動要領」方法,型塑仿真實戰場景,
使訓練、演習及戰備縝密結合,達成「為戰而
訓、訓後能用」之目標。


基地組合訓練

藉完整訓練場地、設施之大型訓練基地,
在專業測考單位管制下,實施多機種術對抗及
組合訓練,而達「戰力綜合評鑑合格」標準,
俾能於返回駐地後,具備執行戰備任務能力。

募兵制推動,為政府目前重大政策,因應
未來戰場環境,本「防衛固守,有效嚇阻」之
戰略構想,建立可恃制空戰力,依國軍兵力結
構調整,引進「高專業、高素質」之人力,將
空軍塑造為「小而精、小而強、小而巧」之精
銳部隊。

●通資電:有線電作業兵、無線電話務作業兵
、多波道作業兵、通資中心作業兵、一般通
信裝備保養兵、電子儀器修護兵。

●飛機修護:飛機修護兵、模擬機修護兵。

●航空軍械:航空軍械兵。


█專長訓練:

●人事行政:人事行政管理兵

●消防:消防兵

●工兵(設施):工兵、工兵機械作業兵、工
兵機電修護兵、攔截網維護兵。

●後勤:後勤兵、補給兵、生產管制兵、輪型
車輛修護兵、運輸作業兵。

●油料裝備修護:第三類軍品補給兵。

█個人基礎訓練:

分發部隊後,以模式化訓練課程為基礎,秉
「為戰而訓、訓後能用」原則,輔導人員取
得各職位合格簽證,並視部隊需求及個人規
劃,賡續第二職務簽證訓練。


●彈藥保修:飛彈修護兵、彈藥技術保修兵。

●氣象:氣象兵。

●兵工:鈑金兵、鍛鑄兵、機工兵、電機兵、
電瓶製造兵、兵器保養兵。

●食勤兵、文書檔案兵、醫務兵、步(機)槍兵
、化學兵。

基礎訓練

█入伍訓練:

志願士兵入營需接受8週入伍訓練,本軍志
願士兵入伍訓練委由陸軍新兵訓練中心代訓,
主要以一般課程、政治教育、戰鬥教練、兵器
訓練、體能戰技、基本教練為重點,以達到「
合格步槍兵」之目的。


 


5.營區教學點

為讓同仁民間學歷專長與軍方需求相結合,
於營區內配合外聘教師開設通信技術丙級證照
班專長證照班、電腦軟體應用丙級證照班,並
結合營區外實習課程,授課結束後輔導考取相
關證照,以達民專軍用要求。

 

海軍訓練篇

招募專責機構
■專業專長訓練班

培養各科別士官具備下、中士層級之專業
知識技能、使之熟悉裝備操作程序、保養維護
要領等基層管理、緊急應變之實務,並取得軍
職專長。

■士官高級班(進修教育)

以培養上士階層專業技能為重點,強化應
有之職能,並使之具備擔負基層管理幹部所需
之領導與管理能力。

■士官長正規班(深造教育)

以培養士官長階層熟稔領導統御、內部管
理素養、資訊運用能力及參謀作業要領,成為
融貫技術與管理能力的堅實幹部。

招募專責機構
士官教育

■士官基礎教育

以培養基礎專業技術之職能化士官為目標,
加強共同性知識,奠定專業技術能力。

基礎訓練

■入伍訓練

訓期為8週,著重於軍人儀態基礎養成教
育及依「調適期」、「一般課程(含管道教育)」
及「成果驗收」三階段循序施訓,達成具「海
軍基礎技能之艦艇兵」(陸戰隊為合格步槍兵),
並具備水上漂浮求生技能。

●陸戰部隊:

依部隊特性、兵科類別至兵科訓練中心完成8
週(含以上)編制專業專長訓練及合格簽證,
達成「專業化合格戰鬥兵」。

 ◆戰鬥部隊(含陸戰、憲兵):綜合格鬥、狙擊、
機降突擊、城鎮戰、編裝武器射擊及戰鬥等。

 ◆戰鬥支援部隊:綜合格鬥、編裝武器射擊及
戰鬥等。

 ◆勤務支援部隊:車、兵、化、工、通補給、
管制作業、特種車輛駕訓、進階保修訓練等。

■後勤保修、通信技勤部隊

以共同性知識技能訓練為基礎,專業性知
識為重點,採個人基礎、分組與編裝組合訓練
及專精管道方式施訓,加強本職、部位技能、
第二職務訓練及體能戰技等基礎訓練。

■陸戰部隊

依「先專長、後組合、再綜合」之原則,
排定射擊、游泳、特戰、城鎮戰、夜戰等管道
訓練,強化官兵體能戰技、嫻熟個人專長及精
進編裝武器訓練。

■後勤保修、通信技勤部隊

每年實施1次,訓期2至3週,置重點於
專精(管道)訓練、營區安全整體防護演練、戰
時前進支援綜合演練及各類型部隊救災行動要
項演練,以強化戰備(術)狀況下應急支援能力。


聯合作戰訓練

銜續駐地、基地訓練,結合三軍兵、火力、
資電戰力,形塑仿真實戰場景,磨練三軍聯合
作戰計畫作為、指揮管制與協調能力,並驗證
聯合作戰演訓效能,以提升防衛作戰之統合戰
力。


■個人基礎訓練

分發單位後,以模式化訓練課程為基礎,
專業性知識為重點,陸續完成「個人本職」、「部
位技能」及「戰鬥部位」合格簽證,並於其後
賡續第二職務簽證訓練。

駐地訓練

■艦艇部隊

以4個半月為一週期於各艦隊駐地實施,
置重點於體能戰技、專長(組合)訓練、裝備
保養及結合主官率隊操演、駐地驗收等訓練,
加強射擊、損管、夜戰、反潛、電子戰等科目,
使具備因應處置多重狀況之作戰能力。

基地訓練

■艦艇部隊

訓練期程為6週(含以上),分採泊港訓練、
耐航訓練及實兵對抗操演,以強化軍(兵)種協
同(聯合)作戰能力。

■陸戰部隊

訓練期程為6至13週,以陸上及兩棲登陸
作戰訓練為重點,以精練旅、營級軍種協同、
戰術指揮、營、連級之實兵實彈戰鬥射擊。


■新兵專長訓練

●艦艇部隊(含陸岸部隊):

依分發之科別至海軍技術學校接受為期8
週(含以上)不同期程之專業專長訓練,並實施
「專業性知識技能項目」簽證,達成「合格專
長兵」。



陸軍訓練篇


■軍種操演

●年度實施重砲射擊、聯兵旅戰術操演、天馬
操演及雷霆操演,以奠定協同作戰能力。

國軍募兵制

陸軍訓練篇

招募專責機構
招募專責機構
■士官基礎教育

以培養健全人格與基礎專業技術之職能化
士官為目標,加強共同性知識,奠定專業技術
能力。

■專長訓練班

培養各兵科士官具備下、中士層級之專業
知識技能、使之熟悉裝備操作程序、保養維護
要領等基層管理、緊急應變之實務,並取得軍
職專長。

■士官高級班(進修教育)

以培養備上士階層專業技能為重點,強化
應有之職能,並使之具備擔負基層管理幹部所
需之領導與管理能力。

■士官長正規班(深造教育)

培訓上士、士官長熟稔領導統御技能、內
部管理素養、資訊運用能力及參謀作業要領,
成為融貫技術與管理能力的堅實幹部。

■聯合演訓

●年度依國防部指導實施聯勇操演、三軍聯合
實彈射擊、聯信操演、聯雲、聯翔、聯興及
聯電操演,以奠定軍種聯合作戰能力。

 

■新兵訓練

●新兵訓練班隊(義務役5週、常備兵役軍事
訓練及志願役各8週)主要以一般課程、政
治教育、戰鬥教練、兵器訓練、體能戰技、
基本教練為重點,志願役士兵加訓手榴彈實
彈投擲,藉由模式化課表循序施訓,以達到
「合格步槍兵」之目標。

■駐地訓練

●使官兵精熟個人本職對應之專業專長訓練要
項、日常實務及業務職掌,完成班(單車)
戰鬥教練及各項專業專長職能簽證合格,以
奠定基地訓練與戰備任務訓練之基礎,維持
「執行戰備能力」為目標。

■基地訓練

●以連、營戰鬥教練、連帶排戰鬥射擊為主,
以「練指揮」為要旨,熟稔營連戰術運用、
戰鬥指揮與實彈測考、戰鬥、行動程序,使
完訓部隊達到三軍聯訓基地進訓標準,並具
備執行「全戰備」作戰任務為目標。


●志願役士兵在主要專長簽證合格後,結合建
制排、班(組)及單車所需其他次要專長,以
一年為週期,採自訓及兵監培訓方式,完成
合格簽證,達成「多專職能」訓練目標。


●以1年半進訓1次為原則,區分步兵、砲兵、
裝甲兵、化學兵、工兵、通信兵、特戰兵、
航空兵及後勤部隊,實施6-13週訓練。

●課程區分:每月第1、2週為專長訓練週,第
3週為戰備任務訓練週,第4週為裝備保養
週。


●專精管道訓練:

◆部隊進基地前,排定6週前置訓練依基地普
測項目,由軍團編組實施鑑測,另軍團專精
管道調整為城鎮戰及射擊專精,輪訓年度內
未進訓基地之駐地部隊。

◆陸戰隊實施兩棲專精。

資料日期:10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