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國防部全球資訊網
108/04/08
國防部發布新聞稿,澄清說明外界質疑「國防產業國內市場太小、做不了太久」等情。(108年4月8日)

針對媒體報導「國防產業國內市場太小、做不了太久,不具國外市場、中科院拿不到國外訂單,化身獨角大怪獸、什麼都包,美國有國防合約管理辦公室、我國沒有、中科院將成為白手套不受監督」等情,國防部已於今(8)日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開「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公聽會,澄清說明如后:

一、我國近3年來國防資源釋商執行金額,均達千億餘元以上;另依照國防產業發展方案,國內有關資安、航太、船艦等產業現況產值已達2,105億元,因此必須以專法規範,研議完成本條例草案,建立良好的管理制度;又各項軍品均有其壽限,必須不斷精益求精,以永續經營、循環發展,故不會有國內市場太小,做不了太久的問題。

二、中科院在過去的基礎上已累積相當研發技術及實際經驗,各項科研發展能量亦呈逐年成長趨勢,更積極參與國際航展,邁出市場行銷重要的一步,未來配合國防產業需要,結合產學業界力量,以共創國防產業願景。又本條例草案規劃由政府補助企業等投入國防科技研發工作,並輔導其拓展海外銷售市場,除中科院外,整體國內國防廠商相關技術水準亦將逐步提升,更有利爭取海外銷售市場。

三、各項軍品(包含武器、彈藥、作戰物資、可供軍事使用之軟硬體)除中科院外,我國法律設立之國內法人、機構或團體,於符合安全查核條件下,依其專長領域實施分級管理後,公平競爭,均可爭取參與軍品研製與維修之機會,亦未獨厚或均透過中科院承攬,不會有中科院什麼都包的情形。

四、本條例草案完成立法後,中科院亦必須接受專長分級評鑑、安全查核及採購競爭等規範;又針對武器裝備專案,本部及軍種均定期召開相關會議,併同現地輔訪,執行履約督導,詳予審查並律定管制節點,以嚴格監督並落實督管職責,且本條例草案第11條亦訂有跨部會監督預算執行成效等機制,並無中科院化身白手套無法監督之問題。

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