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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7/29
國防部澄清「萬鈞車輛使用中國零件迄今未換」新聞稿(107年7月29日)

針對媒體報載「萬鈞車輛使用中國零件迄今未換」乙節,國防部說明如后:

一、有關雲豹甲車案104年檢調調查廠商交貨疑以「中國劣質品混充」之交貨批次為第4〜7批(共11批),「萬鈞車隊」非屬該等批次交貨車輛,媒體報導與事實不符。

二、雲豹甲車弊案發生後,本部已針對目前產製之368輛,全面檢測相關零件使用情形,經長期監控結果,使用狀況良好,妥善率為94%,達部頒妥善率標準,後續將持續監控使用品質,確保裝備妥善。

三、另本案中興電工是否以中國零件交貨乙節,目前司法仍偵辦調查中,為確保本部權益,本部已暫不發還中興電工所繳交之保固保證金,待司法判決確認後,將依司法判決結果,依法依約辦理後續處置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