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07/11
國防部發布新聞稿,說明「某茶飲內壢長春店店員穿著陸軍軍便服攬客」乙情。(107年7月11日)
針對網路流傳「某茶飲內壢長春店店員穿著陸軍軍便服攬客」乙情,國防部今(11)日表示,該店員未經本部核准,擅自穿著陸軍軍便服,佩掛上校肩章招攬客人,嚴重玷損軍人形象,本部對此表達嚴正抗議。有關其涉犯刑法第159條「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罪嫌,為導正視聽,並儆效尤,本部將蒐集證據,依法提出刑事告發。
國防部強調,國軍軍服代表的是保衛國家之象徵。未經本部核准,絕不容許作為個人或團體特定目的使用,籲請社會大眾繼續支持國軍,共同捍衛國軍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