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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7/27
陳中吉:依法管制太平島 漁民有需求可申請救助(105.7.27)

(軍聞社記者李一豪臺北26日電)針對南沙太平島相關議題,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少將今日表示,太平島自民國89年後,即由國軍移交海巡署駐防,故由原本的要塞堡壘地帶,改為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

 陳中吉上午主持國防部例行記者會,答覆記者詢問有關太平島管制的法源依據時,做了以上表示。

 陳中吉指出,依據國安法,因太平島設有軍用機場,故列為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確有法源依據;另就緊急救難或人道救援立場,漁民可就近至太平島申請救助,由海巡署駐防官兵提供相關協助。

 國防部作計室聯戰處長鍾樹明少將補充說明,太平島進出規定是由國防部與海巡署研議後,在102年4月30日制定,並非近期新制定,目前依規定不開放一般民眾申請登島,但漁民因故須緊急救援部分,則由海巡署依規定提供協助,不受此限。

 陳中吉強調,國防部與海巡署不論在人員訓練或物資運補方面,均保持緊密聯繫,運作機制非常順暢,避免防務出現空隙;另不論情勢如何,我海、空軍依舊定期執行偵巡、運補任務,未曾鬆懈,籲請國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