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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全球資訊網
114/07/14
國防部政務辦公室「軍事史評論」徵稿辦法

1、本刊旨在結合軍事理論與史學研究,期能拓展史學學術領域。舉凡有關中外現代國防史、國軍建軍發展史、國軍軍制史、中外現代戰史(國民革命軍五大戰役史、第二次世界大戰迄今外國戰史)、國軍部隊軍事校院機關沿革史、臺灣軍事史之研究等論述,皆為徵稿範圍,凡非以上相關題材之稿件,不予受理。為慶祝民國115年國民革命軍北伐100周年,本刊第33期來稿,以與國民革命軍北伐相關議題之論文,優先擇優錄取。歡迎各界15,000至45,000字左右之中文創作稿,寫作時請參照一般歷史學論文格式撰寫,並採隨頁註。
2、投稿方式: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刊社址,附上書面文字稿件(以Word文字檔書寫,內文附上300至500字提要),書面文字稿Word文字檔須上傳至mndmhd@mail.mil.tw及sun2821046@gmail.com兩個電子郵件信箱(缺一不予受理),書面文字稿件未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刊社址者,不予受理。
3、本刊每期每人限投乙篇,不受理兩人(含)以上集體創作之稿件,亦不受理改寫或摘(節)錄已公開出版(發表)之個人學術著作、碩博士學位論文、學術期刊或學術研討會論文,來稿須為未曾發表之作品,本刊稿件嚴禁一稿數投。
4、來稿格式除特別註明保留外,由本刊統一編輯格式。本刊對稿件有適度修改與編輯之權。作者請於稿末註明:姓名、學歷、職業、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手機或巿內電話),以便稿件刊登後之稿酬作業。
5、本刊創作稿均委由兩位以上史學界學者採取匿名審查,經擇優刊登之稿件,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給予稿酬。
6、來稿若經本刊接受刊登,作者即已同意:(一)將來稿全部著作財產權永久讓與國防部所有。(二)作者不得將來稿全部或一部自行或委託第三人以任何形式印售、發行、上載網路或從事其他利用;如欲利用來稿,須事先取得國防部書面同意。(三)作者並同意簽署授權書交付國防部收執;在作者未簽署授權書以前,本刊暫不支付稿酬。
7、作者須擔保來稿:(一)有讓與著作財產權之充分權利;(二)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亦無涉及其他違法侵權情事。
8、作者若有違背第3條、第6條、第7條規定,本刊得追繳已付之稿酬,並應賠償本刊或國防部所受之一切損害。
9、軍事史評論第33期截稿時間為民國114年12月1日,逾期不受理。
社址:臺北巿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政務辦公室史政編譯處 
          軍事史評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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