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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全球資訊網
114/06/30
「重要軍事設施種類」草案公告

一、前言:
    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下稱本條例)已於113年1月3日奉總統核定公告,為符法律明確性原則,於本條例第3條第2項前段授權本部公告各類重要軍事設施之種類。
二、草案條文內容摘要:
    參酌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34條第1項及「海岸、山地及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與禁建、限建範圍劃定、公告及管制作業規定」第3點第2款,擬定軍用飛機場等7類13項種類。
三、公告事項說明:
    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建議修正,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4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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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軍事設施種類草案.pdf(另開新視窗) (下載次數: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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