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國防部全球資訊網
114/06/30
「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第三條第四項所定不列管制之軍事機關」草案公告

一、前言:
    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下稱本條例)已於113年1月3日奉總統核定公告,考量部分軍事機關之駐地屬開放場域,人民進入該等場域無須經許可,且該等場域機敏性相對較低,爰於本條例第3條第4項授權本部公告不列管制之軍事機關,經公告之該軍事機關不適用本條例,其駐地即非屬本條例所定軍事營區。
二、草案條文內容摘要:
    計福利站、國軍醫院、財務單位及人才招募中心等71處。
三、公告事項說明:
    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建議修正,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4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下載專區
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第三條第四項所定不列管制之軍事機關草案.pdf(另開新視窗) (下載次數:43次)
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