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就讀政府立案之國小、國中、高中及大學,依教育程度給予不同補助。在註冊日起3個月內,填具申請表、戶口名簿影本(第1次申請才要)及學校繳費收據(高中職及大學才要),向服務單位人事部門申請辦理。
業管單位:人事參謀次長室人才培育處 聯絡資訊:招募客服0800-00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