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營常備兵轉服志願士兵,無須重覆實施入伍訓練;如果原專長與轉服專長職類不符,則另須接受專長訓練,合格者始起役服志願士兵。
業管單位:人事參謀次長室人才培育處 聯絡資訊:招募客服0800-00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