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募 114.10.01 發布單位:文檔處

在營常備兵轉服志願士兵,無須重覆實施入伍訓練;如果原專長與轉服專長職類不符,則另須接受專長訓練,合格者始起役服志願士兵。

 

業管單位:人事參謀次長室人才培育處
聯絡資訊:招募客服0800-0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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