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107.06.12 發布單位:政治作戰局

壹、前言:

協助各級政府「災害防救」為國軍中心任務之一,因應汛期暨颱風季節,本部已完成救災兵力及裝備預置規劃,可依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命令,投入緊急救援工作。現謹就救災兵力及資源整備等項,摘報如后:

貳、救災兵力整備:

一、預置兵力:

國軍針對易發生土石流及淹水地區,於颱風登陸前24小時,完成救災兵力預置計2,200人;海軍陸戰隊AAV-7兩棲突擊登陸車,規劃於颱風侵襲前36小時預置於宜蘭蘇澳、桃園下湖西及高雄左營,各作戰區可立即投入兵力約3萬6千餘人。

二、特戰兵力整備:

陸軍特指部及海軍陸戰隊編成23個蒐報小組,兵力計141人,攜帶衛星電話、GPS定位儀、無線話機等裝備,可針對山地高危險地區,協助執行居民撤離、災情蒐報、緊急救援及救災部隊引導等任務,後續依災情發展增派兵力支援。

三、連絡官派遣:

在防、離災階段,本、外島各作戰區(防衛部),預劃於22個縣市、364個區鄉鎮,派遣連絡官731人,協助地方政府兵力申請,並會同地方警消,共同執行災情蒐報任務。

四、醫療編組整備:

為提升災害救援緊急救護能力,國軍各級醫院及衛生部隊,平時已編組救災醫療小組154組,計525人,並完成相關攜行物資整備作業;當發生災害時,於第一時間投入災區,協助傷患醫療照護與後送作業。

五、防疫消毒整備:

為有效因應防疫工作,本部整合三軍專業化學兵部隊,於平時完成人員、裝備、機具整備,當疫情發生時,可即時投入災防兵力2,300餘人,協力地方政府防疫工作,防堵疫情擴散。

六、救災心輔整備:

國軍各級心理衛生中心計225人,遇重大災害時,各作戰區可立即整合地區內心輔官,成立「重大災害事件心理衛生中心」,會同民間社福、慈善等團體,執行救災官兵及災民心理輔導(撫慰)工作。

參、救災資源整備:

一、裝備整備:

國軍平時完成輪車2,100餘輛、甲車300餘輛、航空器11架、膠舟95艘及多功能工兵車、挖土機及生命探測器等輕、重型工程與人命搜救機具合計1,500餘部救災裝備整備,遇重大災害時可立即投入救災工作。

二、收容營區整備:

各作戰區因應一般及複合式災害,採低密度(有床位,7,852人)及高密度(無床位,2萬3,177人)原則,規劃收容營區計76處3萬1,000餘人,可依地方縣市政府申請,提供鄉民收容安置。

肆、災害防救演練:

一、災害防救演練:

今(107)年汛期前,依行政院規劃,由22個直轄市、縣(市)政府主導辦理災害防救演習,其中屏東縣等11個縣(市)災防演練並結合全民防衛動員演習共同實施;國軍計派遣兵力1,500餘人次、直升機7架次、車輛240輛、機具369部(具)配合參演,強化與地方政府執行災害防救之工作默契。

二、災防師資培訓:

為提升國軍災害防救技能,遴選各部隊執行救災有關之志願役官士兵,參加消防署訓練中心「大型災難國軍種子綜合訓練班」,自民99至106年已完訓1,538人,本(107)年度規劃派訓120人,以完備擴訓需求。

伍、結語:

汛期前,國軍積極強化各項災防整備,秉持「救災就是作戰」的精神,於災害來臨時,主動、即時「向災區前進,與民眾在一起」,展現「平時能救災、戰時能作戰」的效能,以確保國人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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