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06.06.16
發布單位:政務室(委商)
為落實執行「衛生紙丟馬桶」政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請轉知所屬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 廁間現況若未能符合衛生紙丟馬桶之條件,建請規劃編列經費修繕或汰換老舊設備及管線,使其達到衛生紙丟馬桶之條件,提升公廁環境品質。
二、 配合衛生紙丟馬桶建議作法:
(一) 張貼「衛生紙請丟馬桶」提醒標語。
(二) 廁間內設置加蓋垃圾桶。
(三) 提供優質及衛生舒適之如廁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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