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06.04.13 發布單位:政務室(委商)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利辦識如廁用紙或其他衛生用品是否可丟馬桶,酌作文宣內容調整,強調「衛生紙可丟馬桶」,其餘面紙、濕紙巾及生理用品等不可丟馬桶,並修改備註文字,建議老舊廁間改善管線、設備及其配件後,同步推動,提升我國如廁環境衛生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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