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06.01.06
發布單位:政務室(委商)
一、為健全軍人保險財務體制,105年財務精算評估軍人保險最適費率應由現行8%提升為9.94%,業奉行政院105年12月1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608702號函同意自106年1月1日起調整實施。
二、另為使全體官兵能完整清楚即時瞭解軍人保險政策,針對年金改革、調整費率背景、新增喪葬津貼權益等與官兵切身權益有關之議題,彙整公告說明、問題集(Q&A)、法令依據、扣繳標準表等製作宣導資料,請自行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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