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112.10.21
發布單位:政治作戰局
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新聞稿
時間:112年10月21日0910時
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今(21)日表示,所屬257旅於今(112)年8月份肇生新兵營內鬥毆案件,相關涉案人員除移送法辦外,依「刑懲併行」原則,已分別執行悔過15日至禁足6日不等處分;另經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渠等人員未提出傷害告訴,且未構成刑事不法,予以不起訴處分,本部尊重司法偵查結果。
第十軍團指出,本件雖屬不得再議案件,惟此案對軍事安全及領導統御影響甚鉅,後續將主動與檢察機關聯繫溝通,嚴正表達國軍整飭軍風立場,促請審慎衡酌類案,以嚴肅軍法紀。
陸軍第十軍團發言人
胡瑞訓少將0965-295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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