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 108.02.19 發布單位:政治作戰局

海軍陸戰隊指揮部新聞稿
108年2月19日0930時

    海軍陸戰隊指揮部今 ( 19 ) 日針對本屬登陸戰車大隊楊姓上士所發表之影片說明如后:
    一、楊姓上士遭法院以「對上官為暴行 」判決有期徒刑 3 個月,本部已核定楊士「 撤職 」 處分,並於本 ( 19 ) 日零時生效 ,亦不得支領退伍金。
    二、楊士未經核備,於網路社群平臺發表或談論個人知悉之軍中事務等不實言論,違反「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 」-第17 點第 4 款 「 挑撥離間 、匿名中傷或散布不實言論 、文字、圖片、電磁紀錄或言行不檢 ,有損軍譽情節重大者 」,本部已蒐集相關證據,並移送憲兵隊依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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