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
107.03.23
發布單位:政治作戰局
有關除役袍澤故陸軍上校繆德生家屬申領旌忠狀程序及內容用語引發疑議,國防部後備指揮部說明如後:
依據「國軍現役及退伍除役官兵因病或意外亡故申請葬厝及旌忠狀作業規定」第27條規範,按逐級授權原則,旌忠狀由遺族逕向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留守業務處申請核發。
另依「陸海空軍陣(死)亡官兵旌忠狀頒給辦法作業規定」,官兵亡故區分如次:「作戰陣亡」、「傷劇殞命」、「因公殞命」適用於現役官兵;屬退役袍澤均依作業規定核予「積勞病故」;期前並已審慎向家屬充分溝通說明申請資格及法規,並取得家屬同意,特此澄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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