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11.05.12 發布單位:政辦室

因應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原訂於111年5月18日至20日辦理第二階段學科測驗及口試,順延至6月實施,並視疫情發展,於確定考試時間前兩週寄發符資人員准考證通知應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