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11.05.06
發布單位:政務室(委商)
一、適用對象:111年6月30日(含當日)前退伍生效之袍澤或遺族。
二、調整項目:退休俸、贍養金、生活補助費或遺屬年金(原退休俸半數或半俸)。
三、調整比率:調高2%。
四、實施日期:自111年7月1日生效。
一、適用對象:111年6月30日(含當日)前退伍生效之袍澤或遺族。
二、調整項目:退休俸、贍養金、生活補助費或遺屬年金(原退休俸半數或半俸)。
三、調整比率:調高2%。
四、實施日期:自111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