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11.03.14 發布單位:政務室(委商)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國防部軍備局辦理陸軍「新虎山訓練場」場區聯絡道A段用地取得第1場公聽會之事業計劃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民國111年3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時。

三、地點:臺南市關廟區公所3樓大禮堂(地址:臺南市關廟區中正路998號)。

四、需用範圍:臺南市關廟區埤子頭段10-2地號等32筆土地,以上土地清冊、地籍位置圖等,分別陳列於需用土地所在地之公共地方、臺南市政府及該府都市發展局、工務局、地政局、臺南市新化地政事務所、臺南市歸仁地政事務所、臺南市關廟區公所、臺南市新化區公所、臺南市關廟區埤頭里、下湖里、新埔里辦公室、臺南市新化區山腳里、知義里辦公室,暨當地公共位置及國防部網站公開陳覽。

五、公告期間:計7日(自111年3月18日至111年3月24日止)。。

六、土地所有權人、利害關係人等,如對本興辦事業案有陳述意見時,請於會中或111年4月1日前依據行政法第10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處提出陳述,陳述意見書之內容應為事實上及法律上陳述,如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陳述書者,視為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若有疑問,請洽本處承辦人林明璋先生,聯絡地址:高雄市前鎮區光華二路51號3樓,連絡電話:07-3312913分機417。

七、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之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召開公聽會事宜。取得第1場公聽會,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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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軍備局辦理陸軍「新虎山訓練場」場區聯絡道A段用地取得第1場公聽會公告資料 下載次數: 192 圖片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