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10.12.17 發布單位:政務室(委商)

為讓臺灣珍貴文化資產成為區域文化景觀,政府推動「再造歷史現場計畫」政策,把具有歷史意義的場域修復、活化,除讓民眾感受過去的歷史記憶與現場,並讓歷史現場與生活結合,營造有魅力且宜居的高品質城鄉環境。行政院特策製旨揭說明資料,電子檔亦可至行政院全球資訊網「政策與計畫─政策櫥窗」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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