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10.11.01
發布單位:政務室(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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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2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國防部軍備局辦理新竹市東區陸軍「柴橋油庫」國防設施用地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 110年11月8日(星期一)上午10時。 三、地點:新竹市柴橋人文關懷協會(地址:新竹市東區柴橋路608巷7弄18號)。 四、需用土地範圍:坐落新竹市明湖段267地號部分土地,相關圖冊分別陳列於需用土地所在地之公共地方、新竹市政府、新竹市東區區公所、新竹市東區柴橋里辦公處之公告處所與柴橋里住戶之適當公共位置及國防部網站公開陳覽。 五、公告期間:計7日。 六、土地所有權人、利害關係人對公告事項如有異議,應於公聽會中提出研商,若有疑問,請洽本處承辦人張家瑜小姐,聯絡地址:臺中市西屯區經貿一路89號,聯絡電話:04-22912569分機309。 七、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之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延隔日召開公聽會,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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