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09.03.02 發布單位:政務室(委商)

一、主管機關:國防部。

二、訂定依據: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12條第3項。

三、「列管軍品合格廠商獎勵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草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s://www.mnd.gov.tw/)之「公告專區」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

四、審酌本部亟需相關規定據以執行,各界人士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

(一)承辦單位:國防部資源規劃司科技企劃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三)電話:02-8509-9333

(四)傳真:02-8509-9336

(五)電子郵件信箱:mpd1@mail.mil.tw

下載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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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獎勵辦法.pdf 下載次數: 77 圖片i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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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管軍品合格廠商獎勵辦法(1090219)預告.pdf 下載次數: 72 圖片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