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05.09.20 發布單位:政務室(委商)

一、訴願審議會係依國防部處務規程第16條規定設置,專

    責糾正本部所屬各級機關不當或違法之行政處分,維

    護行政威信,保障人民權益

二、本會任務如下:

(一)訴願業務之研究、規劃及執行事項

(二)訴願案件之調查、審議及決定事項

(三)撤銷原處分案件之追蹤管制事項

(四)訴願再審案件之調查、審議及決定事項

(五)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構)、部隊、學校訴願業務

      之督導事項

(六)行政法院有關本部訴訟案件之管制事項

(七)行政院與行政法院有關本部訴願及訴訟案件之聯繫

      事項

(八)訴願案件之分析及統計事項

(九)部長交辦行政救濟之研究事項

(十)本會委員之遴聘及派兼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訴願事項

下載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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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書格式及填寫須知 下載次數: 159 圖片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