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專區 114.12.01 發布單位:政務室(委商)

(一)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為我國首部揭弊保護專法,於114年1月22日經總統公布,同年7月22日施行,以維護公共利益,有效發現、防止、追究重大不法行為,保障泛公部門公益揭弊者權益,並建立揭弊友善文化,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共創廉潔社會。

(二)泛公部門揭弊者如符合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要件,可享「3保1減1金」,分別為工作保障、身分保密、人身保護、責任減免、揭弊獎金。

 (三)詳見法務部廉政署肅貪業務專區-揭弊者保護法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