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法案 114.10.17 發布單位:政務室(委商)

為促進廉能政治、端正政治風氣,建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之規範,有效遏阻貪污腐化及不當利益輸送,特制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之迴避,除其他法律另有嚴格規定者外,適用本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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