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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17
112年「後備軍人志願接受教育召集」

一、志願接受教育召集原則:
(一)對象:後備軍人(女性後備役中校以下官、士、兵)依其志願報名接受教育召集者。
(二)條件與限制:
    1、退伍後未滿12年。但國防部得視軍事需要酌增年限。
    2、國軍人員體格分類作業要點之體格編號1或2。
    3、無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第6條第2項第1款至第3款所定情形。
    4、未納入當年度教育召集或臨時召集對象。
    5、未符合後備軍人身分之女性軍官、士官需簽署志願服後備役列管同意書。
    6、召集期間個人無妊娠、分娩未滿半年或流產未滿3個月等情形。
二、申請志願接受教育召集程序:
(一)線上報名系統:點選「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https://afrc.mnd.gov.tw/EFR/ReturnTraning.aspx),進入「後備軍人志願接受教育召集申請」報名系統,完成員額查詢及意願調查申請資料填註。
(二)服務臺受理:經資審符合資格者,由專人實施聯繫後,請攜帶下列相關資料,至縣市後備指揮部(服務中心)服務臺辦理。
    1.國民身分證或退伍令正本。
    2.本人私章。
三、112年計畫召訓單位及員額規劃表,如附件1、2。

下載專區
附件1-112年後備軍人志願接受教育召集訓練單位及員額規劃表檔案下載 附件1-112年後備軍人志願接受教育召集訓練單位及員額規劃表 (下載次數:857次)
附件2-112年女性後備軍人志願接受教育召集訓練試行單位及員額規劃表檔案下載 附件2-112年女性後備軍人志願接受教育召集訓練試行單位及員額規劃表 (下載次數:39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