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09/21
國防部軍人保險監理會公開徴求軍人保險準備金投資運用建議說明書
壹、背景及目的:
- 國防部主管之軍人保險(以下簡稱軍保)屬社會保險制度之一環,惟軍保準備金(以下簡稱本準備金)自始均採「定存孳息」方式運用,報酬收益甚微。
- 為解決經營模式過度保守、僵化等問題,經國防部修正「軍人保險條例」,於民國106年1月1日成立「軍人保險監理會」(以下簡稱本會),期能藉由強化審理、監督軍保業務及本準備金財務之運作機制,建立多元投資架構,以有效提升資金收益及營運績效。
- 為充分瞭解「委託經營」之相關規範、執行作法及可預期成效為何,擬先藉由徵求國內業界之專業評估建議,以納入後續政策調整、法令研修之參考。
貳、徵求投資運用建議目的說明:
- 本會任務之一為監督本準備金投資運用,包含審議資產配置、投資組合等,並提出相關建議供國防部做為政策規劃參考。
- 為瞭解本準備金資產配置、投資組合之最適方案,爰公開徴求投資運用建議,期望蒐集專業團隊之建議,提供本會作為本準備金投資運用審議之參考,亦可進一步提供國防部作為未來評估釋出委託經營之可行性。
參、軍保準備金可運用規模及範圍:
根據「軍人保險第四次財務精算與評估」報告書之現金流量預估,初期(民國108年)可運用資金規模約計新臺幣(以下同)50至65億元。
依「軍人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以下簡稱運用辦法)」,本準備金可投資運用範圍之如下:
項次
|
投資運用範圍
|
1
|
支應保險財務收支之短絀。
|
2
|
計息墊付屬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修正生效前之保險年資應計給之退伍給付未提存保險責任準備金額。
|
3
|
存放於承保機構指定之國內外金融機構。
|
4
|
投資國內外債券及短期票券。
|
5
|
投資國內外上市(櫃)公司股票及指數股票型基金。
|
6
|
投資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以下簡稱國內基金)。
|
7
|
投資國外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以下簡稱境外基金)。
|
8
|
投資國內外資產證券化商品。
|
9
|
從事國內外有價證券出借交易。
|
10
|
從事國內外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
|
11
|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專案運用。
|
註1:上述運用範圍涉及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者,應符合金融主管機關及其他機關所定相關法令規定。
註2:上述投資運用範圍之限制請參考「軍人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肆、投資原則:
- 確保本準備金之安全穩健,以保障被保險人權益。
- 建構多元資產配置,強化風險管理,保持適當流動性,以支應保險給付資金之需求。
- 提升本準備金長期運用績效,健全財務狀況,以追求長期收支平衡及永續經營為目標。
- 本準備金係採取中長期投資策略,在可接受之風險水準下,採超越財務精算報告最佳推估之投資報酬率(最少為2.5%)為基本投資目標。
伍、徵求建議對象:
本會徵求提供本準備金投資運用建議之對象,需符合下列條件:
-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信託業,且成立須滿三年以上(以民國107年8月31日為基準)。
- 截至民國107年8月31日止,所管理基金之資產(含辦理對境內外專業投資機構客戶具運用決定權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其所管理之資產)不少於新臺幣一百億元,且經營全權委託資產不少於新臺幣五十億元。
- 未於最近三年內(以民國107年8月31日為基準)因違反證券交易法暨投信投顧法,受主管機關處以警告以上之處分,或因辦理全權委託業務受金管會處以警告以上之處分。
- 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經認許並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者。
陸、提供建議方式:
提供建議方式採兩階段,第一階段以書面提供投資運用建議,第二階段邀請建議單位至本會實施簡報並做意見交流
(一)提案機構組織概況:
包含組織架構、部門職掌、部門主管及員工概況。
(二)提案機構經營團隊:
包含投資(基金)經理人員、專任研究人員介紹。
- 資產配置與投資策略建議:
- 請敍述對於本準備金資產配置原則建議,說明如何在本準備金資產投資組合建構模型與選股配置原則。(請參考運用辦法之規定,提出多個固定收益及權益證券不同比例配置【包含國內、國外不同投資運用項目】之建議方案。)
- 請敍述貴公司之投資策略以及如何制訂?請就貴公司之基本方針及選擇投資標的之方向(含如何將個股之公司治理及社會責任投資理念納入選股過程)、操作策略與投資策略改變之原因及因應對策等項說明。
- 請敍述投資組合之產業及個股如何選擇與決定?請就經理人對於投資組合及選擇個股之自主權限與控管說明及其後續相關控管機制。
(四)經營理念與管理制度:
- 請敍述行政管理與投資管理在貴公司中之定位及如何協調?
- 請敍述投資管理之主管與投資經理人間,若有重大投資看法差異,貴公司之處理方式為何?
(五)資訊來源:
請敍述貴公司執行投資分析與預測之資訊來源(含資訊軟、硬體設備)。
(六)投資決策程序與運作方式:
包括投資分析、決定、執行及檢討之流程圖、說明
(七)風險管理說明:
- 說明貴公司建議本準備金訂定之風險管理政策、風險管理資訊系統及風險管理方法,作為執行風險管理作業之依據;其風險管理之流程至少應包括風險的辨識、風險的衡量與風險之監控;另對於投資標的所面臨之各類風險,應訂定適當之管理機制。
- 說明並分析對於相關投資標的之停損、停利機制如何建立、控管與執行。
- 說明對本準備金之風險忍受度如何有效控制及監督管理。
(八)預期收益及執行策略:
在投資範圍、投資限制及風險忍受度下,建議本準備金預期收益目標應設定為何?請說明達成收益目標之投資策略以及實現收益之具體方案。
(九)管理費:
如本準備金委由相關機構協助管理,其管理費(包含基本管理費、績效管理費、超額報酬績效管理費等)應如何設計較為妥適合理?
柒、其他:
- 各提案機構提交之投資運用建議書,僅作為本會對本準備金投資運用審議之參考,及提供國防部作為未來評估釋出委託經營之可行性。
提交之投資運用建議書請以中文撰寫,採A4直式橫書方式,於民國107年10月2日17時前,寄送至國防部軍人保險監理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下載專區
公開徴求軍人保險準備金投資運用建議方案說明書公告.pdf
(下載次數:27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