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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2/01
公示送達本部112年11月15日國人勤務字第1120313914號函1件。

本部辦理領俸人員陳文平因案被通緝期間,停止領受退除給與之權利,經查受處分人所在處所不明,致旨揭之處分無法送達,現由本部參謀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承辦人保管,受處分人得隨時到部領取(連絡電話02-2311-6117轉分機637024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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