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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募兵制-訓練篇

空軍訓練篇

駐地(含專精)訓練

強化官兵體能戰技、嫻熟個人專長及精進
多人操作武器組合訓練,使部隊保持戰備任務
執行能力;另整合訓練課表、場地及師資,精
熟專長,完成組合訓練,奠定基地與戰備任務
訓練基礎,達基地普測合格標準目標。

軍種作戰演訓及聯合作戰演訓

依賦予任務執行戰備演訓,驗證戰備部隊
執行能力,並遵國防部指導,實施三軍聯合作
戰演訓,運用「聯合作戰訓練體系」,併用「聯
戰任務行動要領」方法,型塑仿真實戰場景,
使訓練、演習及戰備縝密結合,達成「為戰而
訓、訓後能用」之目標。

基地組合訓練

藉完整訓練場地、設施之大型訓練基地,
在專業測考單位管制下,實施多機種術對抗及
組合訓練,而達「戰力綜合評鑑合格」標準,
俾能於返回駐地後,具備執行戰備任務能力。

資料日期:201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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