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員教召
114.10.02
發布單位:文檔處
一、全民戰力綜合協調組織區分臺閩、地區及直轄市、縣(市)三個層級,在動員準備階段及動員實施階段分別以「會報」及「中心」模式運行。
二、動員準備階段 以「會報」方式組成運作,協調行政動員準備執行機關,掌握責任地區內之動員能量,協力軍事動員準備, 並協助地方處理災害救援事宜。
三、動員實施階段轉換成「中心」運作,協調整合行政動員準備執行機關將所積儲之人、物總力,迅速轉化為具體實質戰力,以支援軍事作戰或緊急危難所需。
業管單位:全民防衛動員署
聯絡資訊:陳昭龍中校02-2311-1501分機26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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