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11.05.30
發布單位:政辦室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國防部軍備局辦理陸軍「新虎山訓練場」場區聯絡道A段用地取得第2場公聽會之事業計劃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民國111年6月9日(星期四)上午10時。
三、地點:臺南市新化區聯合活動中心(地址:臺南市新化區民生路269號)。
四、需地範圍:臺南市關廟區埤子頭段10-2地號等32筆土地,以上土地清冊、地籍位置圖等,分別陳列於需用土地所在地之公共地方、臺南市政府及該府都市發展局、工務局、地政局、臺南市新化地政事務所、臺南市歸仁地政事務所、臺南市關廟區公所、臺南市新化區公所、臺南市關廟區埤頭里、下湖里、新埔里辦公室、臺南市新化區山腳里、知義里辦公室,暨當地公共位置及國防部網站公開陳覽。
五、公告期間:計7日(自111年6月2日至111年6月8日止)。
六、土地所有權人、利害關係人等,如對本興辦事業案有陳述意見時,請於會中或111年6月16日前依據行政法第10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處提出陳述,陳述意見書之內容應為事實上及法律上陳述,如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陳述書者,視為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若有疑問,請洽本處承辦人林明璋先生,聯絡地址:高雄市前鎮區光華二路51號3樓,連絡電話:07-3312913分機417。
七、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之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