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11.03.15 發布單位:政務室(委商)

為讓臺灣走向世界貿易體系,政府推動調整對日本食品輸入管制措施,以回歸科學檢驗、比國際標準更嚴格及為食安把關等3原則,搭配「禁止特定品項進口」、「具風險品項提供雙證(輻射證明及產地證明)」、「福島等五縣食品於邊境逐批檢驗」3配套調整管制強度,持續為國人的健康把關。行政院特策製旨揭說明資料,電子檔亦可至行政院全球資訊網「政策與計畫─政策櫥窗」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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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日本食品輸入管制措施1 下載次數: 141 圖片i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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