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10.07.09 發布單位:政務室(委商)

一、訂定依據: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第33條之1。
二、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人員申請出國出境辦法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三、本辦法為訂定中科院人員申請出國(境)之核准條件、程序等事項,考量疫情因素及為儘速落實境管機制,預告期間訂為14日。
四、各界人士對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之日起算14日內,以書面向本部資源規劃司人力資源處周金燕小姐陳述意見: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電話:02-8509-9338
傳真:02-8509-9343
電子信箱:mpd1@mail.mil.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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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05中科院人員申請出國出境辦法預告公告抄本.pdf 下載次數: 371 圖片i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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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30中科院人員申請出國辦法草案.pdf 下載次數: 1370 圖片icon